正义网漳州12月29日电(通讯员 赖青汗 周慧茹)12月26日,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,落实龙文区委关于建设“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”的要求,决定在2015年开展为期一年的“生态司法保护年”活动。
该院通过郭坑、蓝田巡回检察工作室,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回检察会同区环保部门开展新《环保法》法制宣传,积极参与九龙江北溪流域的水源污染治理,组织检察人员进企业、社区、农村,开展生态保护法制法制宣传。该院还组织侦监、民行等部门干警参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,强化专项立案监督工作,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,建立案件快速办理“绿色通道”。
据介绍,该院将探索推行环境污染案件生态修复机制,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。对污染环境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,充分运用督促起诉、支持起诉、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,确保从严从快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,着力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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